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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2016年8月05日):深圳福田国税联手税协开展营改增培训 | ||
近日,为顺利推进营改增工作,方便纳税人全面了解并掌握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及业务实务操作,深圳市福田区国税局和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联合开展了10场营改增政策及申报业务专场培训,累计培训超过6000名企业办税人员。 本次大型系列培训深入解析了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企业关注度较高的异地预缴、不动产抵扣等相关问题,以及重点讲解了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企业开具发票、进项抵扣的最新规定,并且为四大行业企业有针对性地讲解了差额扣除的最新规定。 培训现场,讲师与纳税人积极互动交流。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的财务主管询问:“我们协会很多公司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以前都是开具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的,卖期房都是记入预收账款,营改增后,收到预收款要不要开发票?”现场主讲的郭玉老师讲解了几个知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得看收讫销售款项日期、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房产权属变更日期三者哪个在前,如果纳税义务暂未发生,则收到预收款可以暂时不开发票,在次月预缴税款即可。” ?据悉,福田区国税局加强同深圳税协的合作,借助涉税专业社会服务组织懂政策熟业务,专业技术过硬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双方交流,丰富培训内容,强化纳税人培训品牌效应,提升辐射力和影响力,助力福田区国税局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四大行业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平稳过渡。福田区国税局局长胡勇辉表示,非常感谢深圳税协、各涉税专业社会组织的大力支持,有了如此后盾更增强了福田区国税局战胜困难,打好营改增攻坚战的决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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